近日,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经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产品质量鉴定专业委员会评审,成功获批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能力评价资质证书(注册号:沪质检鉴定第[2025]46号),同时也成功备案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
该项资质的取得,标志着上海建科院在产品质量司法鉴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权威认可,具备了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调查分析以及质量鉴定的能力。今后,上海建科院能够为公检法单位、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以及陷入产品质量争议双方的委托人,出具兼具法律效力、社会公信力和科学权威的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书。
上海建科院产品质量鉴定服务范围主要涵盖6大类85项专业类别,包括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环保设备、特种设备、纺织机械、轻工机械、矿山冶金建筑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产品、仪器仪表、纺织原料及面料、木竹藤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热能动力设备、电子类等领域。
自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以来,上海建科院以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为起点,扩展产品质量鉴定领域,并不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将政策研究与实验室管理深度融合,始终秉持“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质量方针。未来,上海建科院将继续致力于提升检验鉴定服务质量,严格遵守与产品质量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为司法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撑,为社会公共服务贡献力量,努力成为产品质量鉴定领域备受信赖的权威机构。
01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是指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要求,组织鉴定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运用科学技术、专门知识、职业技能、实践经验和检验试验等技术手段,遵循有关程序,通过调查、分析、检测、推理、判断等方式,对质量争议产品及与质量争议相关的专门问题做出判定,提出质量鉴定意见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技术活动。
02哪类委托人需要委托产品质量鉴定?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和沪检认鉴发(2022)2号《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中分别规定:(一)司法机关、(二)仲裁机构、(三)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五)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名录内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委托产品质量鉴定。
03产品质量鉴定对案件审理有哪些助力?
借助鉴定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在案件涉及产品质量争议时,鉴定机构能够运用专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准确判断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合同约定或存在质量缺陷;产品质量鉴定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审理机关认定事实提供科学依据。通过鉴定确定产品质量问题及成因后,有助于明确各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责任,辅助判断过错程度,为划分责任提供有力支撑。鉴定结果能使当事人更清楚地了解案件事实和自身在案件中的处境,从而促使其理性对待诉讼;产品质量鉴定意见书明确了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后,能够帮助法官和当事人聚焦案件的关键争议点,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增强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